1、具有创意的户外照明装置作品
2、具有创意的户外照明/灯光设计作品
1、自主申报,设计作品包含效果图/视频、平面图、灯位图、及创意说明;
2、作品可以体现灯具类型(如:洗墙灯、点光源、图案灯等),不得体现具体参数和灯具品牌。
2021年9月24日 启动仪式
2021年10月18日 开通报名通道
2021年10月-2022年3月 “雅江创意照明奖”系列活动
2022年4月1日 评委推荐截止
2022年4月15日截止提交作品
2022年4月18日-25日 复审投票
2022年4月下旬 公示优秀奖名单
2022年5月下旬最佳奖路演、终审会议及终审路演
2022年8月3日 优秀奖&最佳奖颁奖活动
1、组建提名委员专业评审组,设置4位专业导师。每位评审团成员分别拥有5张选票。将产生20名【雅江创意照明奖】优秀奖获得者。评审团成员采取规避原则,即所在单位如果参与此奖项的申报,则自动取消该奖项的投票资格。
2、组建终审委员评审组(9位),召开线下终审会议,现场表决投票从20个优秀奖作品中选出2个最佳创意照明奖的作品【避免奖项重复,获得最佳奖者将不再重复获得优秀奖】。
3、设计师的申报项目总数,不能超过3个;申报同一奖项分类的项目,不能为同一名称的不同设计作品。
4、申报设计师可报名参与阿拉丁神灯奖线上或线下路演汇报会,每场路演汇报会,评委针对汇报项目进行打分,所得分数将计入专业评审组的投票评分当中。
5、评分制度:以分数为评判,以分数高低进行排名。
6、评委评判标准:创意性、产品使用规范性、设计效果落地性。
组委会秘书处在阿拉丁照明网、神灯奖官网上公示优秀奖获奖名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候选优秀奖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推荐材料真实性等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组委会秘书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一般不予受理。
2、 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将异议材料直接提交评审组织或者其委员;委员收到异议材料的,应当及时转交组委会秘书处,不得提交评审组织讨论和转发其他委员。
3、组委会秘书处在接到异议材料后应当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并能提供充分证据的异议,应予受理。
4、为维护异议者的合法权益,组委会秘书处、推荐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推荐人,以及其他参与异议调查、处理的有关人员应当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确实需要公开的,应当事前征求异议者的意见。
5、涉及优秀奖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推荐材料真实性等内容的异议由组委会秘书处负责协调,由有关推荐单位或者推荐人协助。推荐单位或者推荐人接到异议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核实异议材料,并将调查、核实情况报送组委会秘书处审核。必要时,组委会秘书处可以组织专业评审组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推荐单位或者推荐人接到异议材料后,在异议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调查、核实报告和协调处理意见的,该项目不提交评审。
6、异议处理过程中,涉及异议的任何一方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推诿和延误。候选优秀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承认异议内容;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异议。
7、异议自异议受理截止之日起10日内处理完毕。
8、组委会秘书处应当向相关的专业评审委员会报告异议核实情况及处理意见,提请终审委员会决定,并将决定意见通知异议方和推荐单位、推荐人。
本比赛所有参赛作品皆为创意设计概念作品,不与实际项目挂钩。
1、成功申报参赛者皆可免费参与阿拉丁神灯奖路演。
2、参赛者可作为演讲或讨论嘉宾优先免费参与主办方组织的相关活动。
3、 优秀奖获奖参赛者可免费参与终审会议现场汇报创意思路。
4、优秀奖&最佳奖获奖者将获得阿拉丁全媒体整体包装宣传服务。
5、 优秀奖&最佳奖获奖者可免费出席阿拉丁神灯奖颁奖典礼。
6、 参赛者提交之作品默认设计创意属于本人,如存在侵权行为均由本人负责,主办方有权取消侵权作品参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