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商企合作问题多 企业和商家这样说
摘要: 无可厚非,厂商在合作之初,都会怀着美好的愿望,希望双方能友好合作,共同致力于“伟大事业”。然而,在实际合作当中,由于理念不一,双方难免存在各种问题。而纵观厂商双方心中的诸多问题,我们可将其归结为四大方面
商家说
“企业这些问题最令我头疼,果然,相爱容易相处难。”
一、政策兑现不及时。企业会对商家提出很多政策和承诺,但能否兑现或者何时兑现还真是个问题;
二、转嫁其降价风险。面对竞争激烈的市场,企业难免加入价格战当中,但企业降价不应将风险转嫁给商家,而应该是双方共同承担。
三、品牌建设难持续。品牌建设是一件长久的事业,企业在品牌建设上不能“三心两意”,要持续。
四、压货机制欠合理。一味地向商家压货的企业不是好企业,最怕企业没有合理的压货机制,而是为了高额销售业绩,以“死货”压出业绩。
五、区域保护不明确。区域市场建设不只是当地商家的工作,而应该是双方共同致力于保护和建设的市场。
六、产品体系欠完善。如果企业产品单一,会给商家迎合市场需求,冲击市场带来硬性阻碍。
七、售后服务不到位。作为商家,我们是链接厂家和终端的纽带,但售后服务一旦没做到位,直接受冲击的就是商家。
八、市场推广力度小。现在,终端市场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如果企业还是只想着靠我们来卖产品,而忽视持续的市场推广,则前景堪忧啊!
九、营销人员配置少。企业营销人员专业性较强,能协助我们迅速开拓当地市场,但是企业配置的营销人员太少,我们可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
十、产品创新特色少。我们要迎合市场需求,要不断创新产品,生产出有特色的产品。
如何做到理想市场?
厂商配合是企业发展当中永恒的主题,如何处理厂商配合问题,已经成为厂商“头疼”的问题之一。针对厂商双方出现的各种配合问题,小编通过搜集全国各地部分照明行业人士建议,对未来厂商如何做好市场作出了大胆猜想。
1、厂商携手共赢。厂商双方既然选择了合作,就应保持理念一致,有责任致力于共同的事业。山东天马灯饰董事长刘同光表示,商家选择了某品牌,就应当携手厂家,专心经营好品牌,如频繁变换品牌,将不利于厂商长远发展。
2、厂商分工明确。为了“将品牌做好,提升销售业绩”这一共同目标,厂商应保持目标一致,分工合作,将效率最大化。对于厂商合作,麦格蓝照明营销总监孙日江表示,厂商应当分工明确,单店单品牌运作,这是当时最理性的合作要求。
3、协商投入资源。对于市场建设投入,应由厂商双方协商,共同投入,以减轻单方面压力,提升市场效率。除了企业派出专业的市场人员,投入资金开拓市场,国星光电照明事业部总经理徐振锋也建议,商家也应培养专业销售团队,以寻找合作项目。
4、完善备货机制。厂商双方在备货问题上,应充分协商和完善备货机制,灵活备货,让“备货”产生最大的效益。有企业人士表示,商家在备货问题上过于谨慎,对完成业绩缺乏信心;有商家则认为,在备货问题上,企业应当给予商家更大的自主权,完善备货机制。
5、创新发展模式。当下,电商的快速发展对传统渠道冲击巨大,单一的传统渠道“蛋糕”被分割,寻求多元化的发展模式,成为对照明厂商的迫切需求。据了解,近年来,照明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异军突起,诸如e灯快线、雷士O2O、维赞O2O、名灯共和等。
6、创新产品技术。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不少照明厂商期望通过控制成本、降低品质来应对市场。但从长远发展来看,企业需不断创新,以优质的产品赢得消费者信赖和稳定的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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