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曝光 德豪润达两散户被罚
摘要: 证监会最新公布的行政处罚书显示,因内幕交易德豪润达,两名与内幕交易知情人关系密切的散户分别受到“罚一没一”的处罚。
证监会最新公布的行政处罚书显示,因内幕交易德豪润达,两名与内幕交易知情人关系密切的散户分别受到“罚一没一”的处罚。
2012年8月份、9月份,德豪润达董事长开始研究收购港交所主板上市公司雷士照明事宜,并安排相关人员收集资料,研究可行性。直至2012年12月26日,德豪润达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收购雷士照明股权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并于同日发布公告,声明德豪润达全资子公司香港德豪将合计持有雷士照明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20.05%,成为雷士照明的第一大股东。2012年12月27日,德豪润达股票复牌。
在此期间,散户朱继华、张彦均精准踩入。
其中,2012年12月10日,朱继华开立证券交易账户,以前未开立过账户、也未交易过股票的她使用大量资金单一买入德豪润达股票,分别在2012年12月10日、11日、18日买入德豪润达254370股、103900股、195600股,累计买入525030股,成交金额3597634元,并分别多次卖出该股,截至2014年6月11日,朱继华账户德豪润达股票已全部卖出,实际获利197148元。
而张彦则使用其儿子“张双某”账户也于2012年12月10日买入德豪润达149500股,并且在12月18日再次买入29200股,累计买入178700股,成交金额1209078元,截至2014年6月11日,“张双某”账户德豪润达股票已全部卖出,实际获利88494元。
经证监会调查,朱继华、张彦在交易期间,都与韦某某来往亲密。韦某某是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而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就是德豪润达的控股股东,证监会认定,韦某某作为法定知情人知悉德豪润达收购雷士照明一事,为内幕消息知情人。
调查结果显示,韦某某与朱继华的母亲是同乡、朋友,张彦与韦某某是上下楼邻居,他们通讯联系频繁,张彦常到韦某某家中,并且“韦某某”证券账户在2012年9月24日至10月24日期间曾在张彦的电脑上下单交易。
据此,证监会认为朱继华、张彦的行为构成了内幕交易,故决定,没收朱继华违法所得197148元,并处以197148元罚款;没收张彦违法所得88494元,并处以88494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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