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灯光刺眼 近半受访者被严重“光污染”
摘要: 广州针对光污染的首个政府规章——— 《广州市光辐射环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进入第二轮征求意见阶段,有望年内出台。调查显示,广州光污染的普遍性和严重性,已超出了人们的想象。61%受访者认为广州存在光污染,47%认为广州光污染“严重”和“较为严重”。《规定》的出台,意味着广州整治光污染将有法可依。
广州针对光污染的首个政府规章——— 《广州市光辐射环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进入第二轮征求意见阶段,有望年内出台。调查显示,广州光污染的普遍性和严重性,已超出了人们的想象。61%受访者认为广州存在光污染,47%认为广州光污染“严重”和“较为严重”。《规定》的出台,意味着广州整治光污染将有法可依。
数据
北京路等商业区超标数十倍
环保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去年针对广州市的光污染情况,联合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佛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广州市民的光污染感受进行了调查。
接受调查的538位市民中,61%认为广州存在光污染,在广州居住的年限越长,越多人认为广州存在光污染。对于光污染的程度感受而言,约一半的受访者认为广州市光污染轻微,40 .0%的受访者认为广州市光污染较严重,7.1%的受访者认为广州市光污染严重,仅2.2%的受访者认为广州市不存在光污染。
根据广州市环保局统计,20 0 9年至2013年环保部门接到的光污染投诉有34宗。公安部门接到的投诉有70宗(从2013年1月至2014年3月上旬),其中投诉道路照明、夜景照明干扰光进入居室影响居民的占53%,商铺广告灯光进入居室影响居民的占30%,其他(如夜间施工照明灯光太亮影响休息)的占17%。
除关注市民健康外,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延曾多次呼吁关注光污染对动植物的影响以及减轻光污染,保存自然星空、天然暗环境的关注。
广州市环保局在《广州市光辐射环境管理规定(送审稿)》起草说明中表示,根据广州市市内调研情况,目前光辐射投诉量之所以不是很多,一方面是因为市民觉得光辐射影响是暂时的,影响不严重的;另一方面是因为市民对各部门职责分工不清楚,有投诉需求,但是不知道向哪个部门进行投诉。
广州的光污染到底有多严重?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的专家何旻昊几年前就对越秀区夜间光污染进行了调查。调查数据显示,北京路商业步行街、农林下路商业街、中华广场商业区的水平照度全部偏高,尤其是新大新公司门前拱廊的照度值严重超标,是上海相关规范的60倍、是建设部颁布实施的《节约能源———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工程》的120倍。北京路步行街两侧人行道的平均水平照度值也达到上海相关规范的30倍、《节约能源——— 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工程》的60倍。
焦点
光亮工程或导致光污染
亚运前后,广州市斥重金打造了城市夜景,珠江两岸白鹅潭一带以及珠江新城中轴线的夜景灯光效果一度令人感叹,广州如此之美,甚至有网友称广州为“妖都”。
但是,光亮工程从一开始就有市民反对,也有市民在光亮工程完工后在网上发帖求助:“我家住顶楼,广州搞光亮工程,灯光包围了我家,造成光污染危害健康身体不适怎么办?有相关法律支持我吗?”
正在举行的广州国际灯光节也受到环保人士诟病。广州市建委在官方微博上解释:“今年灯光节选择在花城广场、广州塔、上下九步行街等区域举办,多数是商业区,周围少有住宅楼,尽量减低对市民生活的不利影响。亮灯及激光表演时间都做了合理安排,同时,为减少光污染,本届灯光节作品主要利用了节能环保的LED光源进行设计制作。”
广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专家表示,类似活动如果限制在特定的区域,对其在时间上和空间上进行严格管理,是可以做到不扰民的。比如此前珠江两岸的光亮工程也有市民投诉,后来进行统一管理,情况得到很大改善。
这位专家表示,光污染这一术语主要是指干扰光或过量的光辐射(含可见光、紫外和红外光辐射)对人身心健康和人类生存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总称,但不是一个严格的环保术语,如果某光源产生的干扰光或光辐射对人身心健康和人类生存环境造成负面影响,我们就可以认为其产生了光污染。光亮工程(包括城市道路照明、城市夜景照明等工程)如果对居民、行人、机动车驾驶员或人类生存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也就造成了光污染。
现状
商居混合区光污染治理最难
参与此次《规定》起草及前期调研工作的广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李明光博士介绍,广州市公共场所光污染主要存在建筑外墙装饰光污染、城乡道路及景观照明光污染、户外广告和招牌光污染三种类型。矛盾主要集中在商业区和居住混合区。
李明光团队完成的调研报告介绍,虽然广州市早在2000年市建委就发布了《关于广州市建筑物立面、天面及玻璃幕墙设计若干意见的通知》,对玻璃幕墙的光学性能和设置范围等提出要求,但由于该通知仅是部门指导性意见,落实难度较大。
此外,采用玻璃幕墙的高层建筑光环境影响,在规划部门的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及建设部门的报建程序中没有得到重视,环评也并不要求评价建筑工程的光环境影响,导致产生了大量存在反射光污染的玻璃幕墙。由于整体改造成本高昂,有投诉产生后仅能做些局部遮挡,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新建道路还没有对其道路照明设施光环境影响进行评价,一些道路照明的路面亮度、均匀度、眩光等不符合道路照明设计标准要求,有些路灯对路边居民造成干扰,但由于路灯的特殊性,难以停止使用收到投诉的路灯。
另外,广州市夜景照明光污染的情况较多,如夜景照明亮度太高,与区域对光环境的需求不协调,对行人和驾驶员产生眩光等。
目前没有制定夜景照明设计规范等地方标准,除重点地区例如珠江两岸,城市夜景照明纳入广州市集中控制系统外,还有大量自行管理的景观照明设施,可以自主决定景观照明设施开启时间,易对居民造成光污染。
此外,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的光污染防治比较宽松,缺少严格监管,相关的技术规范等没有得到很好落实,通过规划和审批的合法广告少,违法设置的广告设施多。户外广告和招牌光污染现象普遍存在,如广告和招牌夜间照明亮度太高,或溢散光较多,或动态模式切换过频,播出时间过晚,干扰居民休息,并对行人和驾驶员产生眩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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