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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企业私募债备案细则即将公布

2014-08-28 作者: 来源:证券日报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全国股转系统将出台中小企业私募债备案、信息披露等可操作性细则,近期将发布相关细则。”近日,一位接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的人士向记者透露。

  “全国股转系统将出台中小企业私募债备案、信息披露等可操作性细则,近期将发布相关细则。”8月26日,一位接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的人士向记者透露。

  与此同时,记者获悉,全国股转系统董事长杨晓嘉在宁夏调研时透露,下一步,全国股转系统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逐步完善市场功能,发展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优先股等融资方式,为挂牌企业做好融资服务。

  证监会近日研究部署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多措并举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意见的具体措施,其中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主体将拓展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更好地支持广大中小微企业融资,进一步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湘财证券研究所宏观策略研究员朱礼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允许新三板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对挂牌企业而言,拓展了一个新的融资渠道,即除了股权融资的渠道外,挂牌企业还可以通过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方式进行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渠道的拓宽是挂牌企业最大的利好;同时,对于投资者而言,也提供了一个新的投资工具,丰富了投资品种。”

  但朱礼旭同时强调,与挂牌公司实施定增方式相比,中小企业私募债对企业而言存在较大的费用成本,特别是私募债属于高风险低信用品种,这就要求企业必须以较高的利息来补偿投资者的风险,将加大企业的利息成本压力,特别是在企业处于研发阶段现金流短缺的背景下,利息压力将更大。但定增这类权益融资方式可能更适合中小企业的发展,对中小企业而言可能是最好的融资方式,特别是体现在与投资者共担风险。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7月底,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地域范围已经覆盖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共接受683家企业备案申请,拟发行金额1251亿元,实际发行金额680亿元。

  据记者了解,中小企业私募债不设行政许可,采用备案制,没有财务指标要求,在资金成本、增信与评级安排、争端解决机制等方面鼓励投融资双方自主协商。得益于这种市场化的制度安排,中小企业私募债具有贴近市场、贴近企业、贴近投资者的优势,在具有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与中小企业之间实现了较好的对接,受到中小企业的欢迎。

  “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能在新三板存在流动性与信用风险两大问题。”朱礼旭解释,一是流动性问题。私募债只能在交易所的固定收益平台或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而这些交易平台一般是有交易起点限制的,因此种种问题导致其流动性较差,不如公司债、企业债变现能力好。二是信用风险问题。由于新三板挂牌企业一般属于创业型企业,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如果企业经营效益不好,私募债投资可能存在较大的信用风险问题。

  “要想提高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影响力及降低私募债的融资成本,必须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制度设计进行彻底改革。比如通过赋予私募债转股的期权权利,或者满足一定条件下转股,这样可以增加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吸引力,一定程度上降低融资成本。此外,应该设立转为中小企业私募债风险进行担保的保险公司,使得投资者在私募债发行信用风险的情况下获得一定程度的补偿,这也有助于私募债的发行市场的扩大。”朱礼旭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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