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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泛光照明设备及安装)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2    联系人: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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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JN2013-WJ-G-004号(泛光照明设备及安装)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应采购需求,现对SZJN2013-WJ-G-004号(泛光照明设备及安装)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取消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要求。
2、取消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要求。
3、取消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 同时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4、评分标准调整如下:
(1)设备、材料品牌与质量(最高得分10分)
(1.1)品牌及选型(5分):根据投标设备、材料的品牌及选型由评委在1~5分内评定;
(1.2)技术参数符合性(5分):所投设备、材料的技术参数应符合或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指标出现负偏离由评委酌情扣分,偏离构成未实质性响应的为无效投标;重要指标若有正偏离,可由评委酌情加分;
(2)安装组织、安全施工及售后服务(最高得分19分)
(2.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供货组织方案、产品安装、调试的主要技术保证措施、人员培训计划、应用技术支持、检验与验收、其他技术措施等,由评委比较后酌情打分。(5分)
(2.2)投标单位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叁级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无原件可用公证件代替,否则该项不得分)(5分)
(2.3)免费质保期及质保内容(2分):根据各投标人的质保承诺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1-2分之间进行评分。
(2.4)交货期承诺(2分):交货期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由评委酌情加分,最高得2分。
(2.5)投标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筑施工类)(提供证书原件,无原件可用公证件代替,否则该项不得分)(5分)
(3)综合评价(最高得分16分):
(3.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委派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无原件可用公证件替代;附社保部门出具的公司最近6个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费用的证明)(5分)
       5、报名截止时间:至2013年3月25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9:30—16:00时
6、答疑会召开时间:2013年3月26日9:30时
上述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有出入,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苏州久诺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1日

有效期至:

2013-03-26

地点:

江苏-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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