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大道路灯改造配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03-06 联系人: 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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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临江大道(广州大桥 - 华南大桥)路灯改造配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 标 人 :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路灯管理所 代 建 单 位:广州南方电力建设集团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三年二月 招标公告 根据 穗发改 [2012]119 号批准,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路灯管理所现对 临江大道(广州大桥 - 华南大桥)路灯改造配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第二次) 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临江大道(广州大桥 - 华南大桥)路灯改造配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招标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路灯管理所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 020-3406 8131 代建单位:广州南方电力建设集团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020-8777 4223-8240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小姐 联系电话: 020-8765 1688-8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2886 6214 三、项目概况:高压柜、低压柜、变压器及电缆的供货及相关服务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本项目设一个标段,完成图纸的所有配电系统,包括临江大道(广州大桥 - 华南大桥)高低压房、变电房的箱式变压器、环网柜、电缆等的采购及 相关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图纸、项目清单及本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施工另行依法招标)。招标控制价约为人民币 248.9 万元。 五、供货地点:广州市 临江大道(广州大桥 - 华南大桥)。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内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 2013 年 3 月 11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截止日期: 2013 年 3 月 15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 9 : 30 —— 11 : 30 ,下午: 14 : 00 —— 16 : 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 、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货物(箱式变压器或环网柜或电缆)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且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60 万元; 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 , 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出现由同一制造商授权参与投标,则以签订授权书签订时间较早一方为有效授权代理商,若授权书签订时间一致的,则以首先报名单位为通过,其后报名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 、拟投标货物须具有箱式变压器、环网柜、电缆的型式试验报告。 5 、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指 2010 年 1 月 1 日 起至今, 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20 万元的采购业绩 ( 类似业绩指箱式变压器、环网柜、电缆供货业绩 ) 。 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6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招标人不得在招标公告第九点中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承诺函》等形式变相增加资审合格条件。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3 名且少于等于 7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7 名时,择优选取前 7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 、 满足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 )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如有)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贰份 , 壹份正本壹份副本 , 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随机抽取正式投标人会议,会议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准时到会或未到会,视为对随机抽取正式投标人的过程及结果无异议。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路灯管理所,异议受理电话: 020-3406 8131 ,地址:广州市滨江中路 768 号。 |
有效期至: | 2013-03-15 |
地点: | 广东-广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