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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观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江星广场外立面灯光亮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3-02-18    联系人: 陈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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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 苏州市观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的 江星广场外立面灯光亮化工程  已经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0)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 苏州市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平江新城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市辖区
  (2) 工程规模: 合同估算价190万元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工程性质:安装工程      招标金额:19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3-5-1  至 2013-6-10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工程性质 工程类别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0001 外立面灯光亮化 安装工程 路灯灯光 190.0000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机电安装工程贰级及以上  对外发布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是否采用网上报名:否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否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否
附件:评标细则文件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见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住建规〔2011〕1号);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  2   年内承担过 公共建筑灯光亮化工程(非分包、非路灯)单项合同金额120万元及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2011年2月后竣工,以竣工验收证明书为准。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请申请人于 2013-2-6  至 2013-2-22  每天上午 09:00 至每天下午 15: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请于 2013-2-6  至 2013-2-22  每天上午 09:00 至每天下午 15: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3-2-22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3-2-25  09:30

7. 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投标箱(具体投箱的箱子见当天投标箱上的项目名称)。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doc》,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年度)》(本市企业和纳入本市管理的外地进市企业)或《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本省外市企业)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外地进苏企业投标报名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 2013-2-25 09:30-11:30      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核验相关原件,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投标箱(具体投箱的箱子见当天投标箱上的项目名称)。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招标人通过电脑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9  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9.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园区苏州大道西1号世纪金融大厦406
   联系人: 陈惠      传真: 62922592      电话: 62922592
   邮编:       E-Mail: szxcgc@163.com

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陈惠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 苏招E0269

12.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3-2-6  至 2013-2-22       

13. 备注: 1)资格预审申请书(网上自行下载)需字迹清晰、完整填写并按要求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的公章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局)的公章,否则不予通过。本市企业无须行政主管部门盖章。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
2)公告中要求的原件均封袋投箱,本项目于2012-02-25上午09:30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退还投标单位原件。
3)社保证明必须为近三个月内的。
4)类似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14.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 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有效期至:

2013-02-22

地点:

江苏-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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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黄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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