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关于演播厅音箱、灯光等设备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3-02-17 联系人: 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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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我校演播厅音箱、灯光等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TP2013002 二、谈判项目内容:
三、谈判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在投标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放 1. 发放时间:2013年2月15日至2013年3月4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 发放地点: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北楼一楼114室。 3. 各供应商可以登录我中心采购文件下载系统免费下载谈判文件(如首次使用须进行注册,具体程序见我中心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开通浙江师范大学采购文件下载系统的公告》)。 我中心发放的谈判文件以书面材料为准,以E-MAIL、下载等方式获得谈判文件存在的可能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通过我中心采购文件下载系统中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如需要仍可到我中心免费领取纸质文件。 4.领取纸质谈判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工商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书(原件);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报名人联系方式(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3年3月6日9:00时前递交至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北楼一楼采购中心114室,逾期不予接收。 六、有关答疑:谈判响应方需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方式于2013年2月28日15:00时之前送达或传真至我中心。 七、谈判时间:2013年3月6日9:00时 八、谈判地点:浙江师范大学行政北楼109室。 九、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1000元整(人民币)。 谈判响应方应于2013年3月6日9:00时前将谈判保证金足额交至浙江师范大学指定账户(需注明“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汇票的方式交纳,若以现金、网上银行等其它方式交纳的,需提前打入指定账号(谈判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若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需要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是转账支票须提供进账凭证)。谈判保证金应以谈判响应方名义交纳,以其他名义交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谈判响应方承担。 十、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谈判响应方报名或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谈判资格,经谈判小组审查合格的谈判响应方才有资格参与谈判,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谈判响应方自行承担。 谈判响应方应先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 十一、本次谈判信息公告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zjnu.net.cn) 十二、业务咨询 谈判文件发放和质疑接收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2703传真:0579-82280035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3470 技术答疑及现场勘查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13867979830 谈判保证金交纳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2703 政府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江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2282070 十三、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浙江师范大学 银行帐号:130182640000422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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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 2013-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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