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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其它工程 项 目 编 号:44030620120194 项 目 名 称:全区路灯完善工程(机场隧道) 工 程 编 号:44030620120194001 招标工程名称: 全区路灯完善工程(机场隧道)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甘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梅亮 办公电话:15994812961, 移动电话:15994812961,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局 经 办 人:冯英友 办公电话:27875150, 移动电话:13510736422 计划总投资:371.7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315.127332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 -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其中专业内容包括:路灯照明。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2年11月15日 至 2013年1月3日 发布招标公告暨投标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2日09:00时 至 2012年11月26日18:00时 拟采用评标方法:抽签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 资格审查方式:指纹报名。 投标报名条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其他报名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项目经理(建造师)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得参加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项目经理已经停止使用,外省二级建造师不可在本省执业; 7、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8、必须提供截标前90日内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人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指纹报名,报名的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由招标人审查,否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⑴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⑵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⑶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以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⑷如有同类工程经验或在深工程经验要求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报名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并办理企业信息卡及录入投标员指纹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深圳市建设局备案注册并办理联合体投标卡,主体单位投标员已录入指纹信息; (2)办理“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会员登记; (3)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 2、需现场报名的,投标人须由投标员携带企业信息卡,联合体投标由主体单位投标员持联合体投标卡,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195号(宝安区社保局旁,宝安检验检疫大厦正对面)交易中心报名。
注意:所有报名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I和II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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