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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五四河景观夜景灯光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2012-11-09    联系人: 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陈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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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2117
开标时间:2012-11-23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五四河景观夜景灯光工程(施工)已由福州市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鼓发改基[2012]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列入内河改造工程项目开支,前期启动资金由鼓楼区财政垫付,招标人为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玉泉路(五四河至晋安河);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5558178元,发包价为人民币5237288元;
2.3.            招标范围:福州五四河景观夜景灯光工程,从玉泉路(五四河)起至六一北路(晋安河)止,改造长度约为1200米,
2.4.            招标内容:内河及周边部分楼体景观夜景灯光建设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7.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 咨询单位: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7.2 设计单位:福州市鼓楼区尚曦照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7.3 代建单位:   /  
2.7.4 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具备有效的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资质为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3.1.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1.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1.7.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1.8.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118日至201211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00分至5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查询,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招标图纸每份售价人民币 / 元;投标人购买招标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帐;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1123 9 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7.2.投标人必须派专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上匿名报名的报名号原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企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企业,其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应提供《在榕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备案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上述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项目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要求提交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及作为备份的电子光盘。投标人应根据榕建招[2010]20号文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递交数据为准,若因网络、平台系统故障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电子标书加密工具失效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功能失效时,方可启动电子光盘(gef格式)投标数据进行开评标,并以此数据结果为准,投标人应保证网络递交与电子光盘数据的一致性,如因数据不一致造成投标文件失效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项目组(0591-87585006)
7.4.现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套件V1.0中的电子招标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已由v2.5.2更新至新版本v2.5.3,各位投标人须使用新版本v2.5.3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及时更新使用新版软件(v2.5.3)制作投标文件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打开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各位投标人可以到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新版本v2.5.3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网址:www.fzztb.com)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       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
根据榕建综[2010]29号文规定,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报送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602083
联系人:魏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3795077   传真:0591-87625996
联系人:陈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庆城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市鼓楼区会计核算中心(建设局)
帐    号:100013414260010001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有效期至:

2012-11-23

地点:

福建-福州市

联系方式:

联系我们

  • 编辑:黄燕燕
  • 电话:020-3801024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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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传真:020-85272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