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博物院二期工程非遗剧场灯光音响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10-23 联系人: 曹云、于艳
详情: |
招标人南京奥体中心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建项目南京博物院二期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该工程项目的总投资规模为6.937亿元人民币。现对本工程非遗剧场所需灯光、音响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非遗剧场灯光、音响设备,包括灯光、音响、LED大屏、多媒体数字投影系统(3D电影)等供货及安装调试。 二、在发售招标文件前,进行资格预审,并对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发售招标文件。 三、资格预审合格的基本要求有: 投标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能在国内合法销售上述产品,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为人民币 500 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须提供200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舞台灯光或音响单项项目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业绩证明一个(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技术能力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和音响工程技术能力一级资质证书;或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证书。 四、申请参加本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请提供报名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五、报名方法: 2012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双休日不报名)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 至4:00(北京时间、 逾期不予受理)在南京市阳光路3号南京太阳宫宾馆8317室报名。 六、资格预审文件在报名时同时发售,售价:150.00元/本。 七、联系人:曹云、于艳 电 话:025-66086206 传 真:025-66086205 E-mail :554236853@qq.com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阳光路3号南京太阳宫宾馆8317室 邮政编码:210000 招标人(公章) 公司负责人(签字) |
有效期至: | 2012-10-24 |
地点: | 江苏-南京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