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植物园、禹锡园和三公像周边景观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09-05 联系人: 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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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荥阳市植物园、禹锡园和三公像周边景观照明工程,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荥阳市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荥财公开招标(2012)60号 2.2项目地点:植物园、禹锡园和三公像周边 2.3招标范围: 植物园、禹锡园和三公像周边照明设施完善工程,主要包括新增高杆灯、路灯的采购安装;对原有地埋电缆更换、灯杆维修、更换灯头、加装音响、LED灯带更换等。详见招标文件。 2.4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灯具生产企业必须具备ISO9000认证。 3.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机电安装类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资质。 3.3企业应具有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3.4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三个及以上。 3.5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者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4.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于2012年9月3日至2012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投标人如系生产厂家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系销售厂家或经销商需提供厂家授权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2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到荥阳市索河路与工业路交叉口人和食府4楼进行报名。 4.2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henan/)、《荥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有效期至: | 2012-09-07 |
地点: | 河南-郑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