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县规划市政局景观照明器材及安装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2-09-05 联系人: 莫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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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受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政规划局的委托,对以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ZD12-128AJ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山县规划市政局景观照明器材及安装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伍万陆仟元整(¥1,356,000.00)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县城景观亮化工程 五、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人必须为国内独立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报价人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4.报价人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报价人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自开具之日起前三年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开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开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证明。开具时间为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止)。 5.报价人必须按谈判文件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谈判文件。 6. 清远市行政区域外的供应商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投标备案。 7. 报价人必须有完成同类项目成功业绩三个项目以上,金额在20万以上。 8.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和联合体进行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8月31日9时起至2012年9月6日17时30分止(正常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七、供应商报名所需资料(须提交以下所有证明材料原件核对无误后,并交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2、营业执照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5、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交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私章。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八、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2年9月13日10时正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十、谈判地点: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 十一、联系信息: 采购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政规划局 联系人:莫先生 电 话:0763-8733610
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城娇 电 话:0763-3378455、3367466 传 真:0763-3378200 电子邮箱:qyzdorg@163.com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喜迎盈国际商务中心(原建北大厦副楼)第十层东面 邮 编:511500 |
有效期至: | 2012-09-13 |
地点: | 广东-清远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