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宝山区部分学校录播系统和LED显示屏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08-31 联系人: 富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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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公告标题:2012年宝山区部分学校录播系统和LED显示屏项目招标公告 显示屏项目招标公告 开始时间: 2012-08-30 截止时间: 2012-09-07 开标时间: 2012-09-27 采购目录: 信息化服务 撰写人: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主题内容:2012年宝山区部分学校录播系统和LED显示屏项目招标公告显示屏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仪器设备管理站委托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就2012年宝山区部分学校录播系统和 LED显示屏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1、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BCZ2012-67 招标文件编号:0613-126136031644 招标项目: 2012年宝山区部分学校录播系统和 LED显示屏项目 本项目分三个包件,各包之间是相互独立的。供应商可投其中一包或多包。 第一包、宝山区职业技术学校录播系统 第二包、宝山区部分学校录播系统 第三包、宝山区部分学校LED显示屏: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为准。 2、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包和第二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3)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投标单位属设备制造商或由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二者选一); (5) 投标单位在上海 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 (6)投标产品在国内有成功的业绩; (7)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办理信息登记(详见 www.zfcg.sh.gov.cn ); ( 8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时参加本项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第三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3)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投标单位属录播系统主体设备制造商或由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二者选一); (5) 投标单位在上海 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 (6)投标产品在国内有成功的业绩; (7)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办理信息登记(详见 www.zfcg.sh.gov.cn ); ( 8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时参加本项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3 、供应商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2年9月7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30~15:30时 供应商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宝山区友谊支路238号一楼(宝山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供应商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 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机构代码的原件和复印件 代理商需要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金额:人民币300元/每份,售后不退。 4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和地点:2012年9月 27日上午9:30时 宝山区友谊支路238号二楼(宝山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项目单位:上海市宝山区教育仪器设备管理站 联系地址:东林路25号 联系人:富炜 联系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1606室 联系人:张李萍、陈铭华 联系电话:*** 传真:***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8月30日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请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详细举证、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提出询问和质疑。 |
有效期至: | 2012-09-07 |
地点: | 上海-上海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