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培智学校室外全彩LED显示屏采购
发布时间:2012-08-14 联系人: 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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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SZZC2012-JC-X-003号 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苏州市金阊区培智学校之委托,对其所需的室外全彩LED显示屏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采购范围:包括以下产品及其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二)采购货物名称、数量: PH10 mm户外全彩LED显示屏1套 (三)采购要求:
(四)售后服务要求 1、保修期:提供所有设备为期2年或以上的免费质量保修和维护保修养、技术指导等服务;保修期自成交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代表在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所有硬件设备的维修均为免费;所有设备维修服务均为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2、应提供系统扩充、升级方面的技术支持服务。 3、响应时间:对于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要求在接报后2小时予以现场服务响应,技术人员到现场8小时内恢复正常工作,对于2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设备,成交方负责免费提供备用设备的方法予以解决。 (五)质量、技术要求: 1、满足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 2、所有报价产品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各项规范要求。 3、质量保证:报价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六)勘察现场: 1、本项目属“交钥匙工程”,各供应商2012年8月9日10:00至采购单位安装现场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定合同所需的信息,并取得安装现场踏勘确认单。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2、采购单位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单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经采购单位允许,供应商可为勘察目的进入招标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但谈判响应单位不得因此使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供应商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响应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5、显示屏的供电线路需从学校总电箱接驳16平方专用电缆约100M挖沟穿管与设备相连)。 (七)交货时间:2012年8月31日前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若安装调试过程对原建筑或原成品产生破坏,该供应商要负责修补复原。 二、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有经营上述产品的资格且为企业法人; 2、所投产品的详细技术资料; 3、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4、投标产品的产品生产厂家、生产地址、详细规格、颜色、材质说明; 5、产品的详细配置列表; 6、详细的售中、售后服务及本地化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7、产品的代理(授权经销)证明(非厂家报价时须提供); 8、报价响应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及资历介绍; 9、报价产品3C证书及质监检测报告复印件; 10、产品的彩色图片或彩色样本; 11、安装施工组织计划 12、交付使用日期承诺; 13、报价表(格式): 采购编号______
报价单位(盖章):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14、安装现场踏勘确认单(格式)
15、报价响应单位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16、报价响应单位ISO18001职业健康管理认证证书复印件; 17、报价响应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18、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注:未按采购要求和报价文件组成提供资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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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 2012-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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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江苏-苏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