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乡镇路灯建设二期工程路灯成套设备采购(第三标段)
发布时间:2012-07-26 联系人: 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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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人:广州市市政园林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28866214 三、项目概况 乡镇路灯建设二期工程路灯成套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包括LED 乡镇路灯建设二期工程路灯成套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标段一,地点 乡镇路灯建设二期工程路灯成套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标段二 乡镇路灯建设二期工程路灯成套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标段三 乡镇路灯建设二期工程路灯成套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标段四 乡镇路灯建设二期工程路灯成套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标段五 乡镇路灯建设二期工程路灯成套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标段六 乡镇路灯建设二期工程路灯成套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标段七 (2)招标内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为 (3)主要技术参数: 五、供货地点:乡镇路灯建设二期工程路灯成套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标段一(地点: 乡镇路灯建设二期工程路灯成套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标段三(地点: 乡镇路灯建设二期工程路灯成套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标段五(地点: 乡镇路灯建设二期工程路灯成套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标段七(地点: 4 5 7 证明满足报名资格合格条件的资料原件,在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至报名处供招标人核对,经核对后,双方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共同签名确认,并将该表与报名相关资料一起当场密封后,保存在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后交评标委员会作为评标的依据。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市政园林工程管理中心,电话: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及其它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评标、中标原则: (1)评标时标段一~标段八的各有效标段同时进行。 (2) (3)如标段一至标段八中任一标段出现因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上述情况不影响其它七个标段的中标结果。 (4)若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则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按该标段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 (5)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 (6)若某标段招标失败,则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兼中该重新招标标段。 十九、其它说明: 1、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已办理好企业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交主要业绩的采购人或业主单位名称及联系人电话,并必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作假举报,并经监管或行业主管部门查实后,若在确定正式投标人前或在正式开标前查实的,将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若在确定中标人后查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由此引起招标人一切损失及相关影响的责任。同时招标人有权视情节轻重暂停该投标申请人不少于六个月(从举报查实之日起计)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非经招标人同意,投标申请人取得投标资格后放弃投标的,由招标人对该行为予以记录并报监管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监管或行业主管部门将对经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申请人依法进行处理,同时招标人有权视情节轻重暂停该投标申请人不少于六个月(从放弃投标之日起计)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二十、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州市市政园林工程管理中心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25 日 |
有效期至: | 2012-08-06 |
地点: | 广东-广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