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选定项目融资及项目承包人。一、工程名称: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LED产业项目之广百集团LED照明示范工程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联系电话:020- 83323847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37662731
三、建设地点: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属下企业。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服务类及工程类招标,项目类型包括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属下公司的LED灯具节能改造项目,项目总数量概算30万盏以内,总金额概算1.6亿元以内。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按照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进行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标人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项目的要求,负责项目所有资金投入及建设施工,对项目合同期内的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移交、更换维修、安全等全过程负责。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将该项目的全部设施移交给招标人使用,并将竣工资料移交给招标人归档,中标人将根据合同规定方式获得投资回报。项目合同期满后,项目正常使用的全部设施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六、资金来源:由中标人筹集。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2 年 7月 9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2 年 7月 13 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00 ,下午:14:00 ——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备国家或省(市)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节能项目服务资质(以营业执照为准)。
4、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5、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完成过单项100万元以上LED灯具照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申请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
7、申请人没有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申请人没有正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广东省LED室内照明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要求,并进入《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室内照明推荐采购产品目录》。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B类IC卡),诚信档案(B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12、关于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只能由两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须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明确主办方及各方责任,且联合体任何一方不能再单独或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照明灯具生产厂家。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广东省科技厅 署名投诉。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2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