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影视戏剧灯光音响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05-08 联系人: 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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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影视戏剧系实训场地灯光音响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品目:灯光音响设备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的委托,对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影视戏剧系实训场地灯光音响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影视戏剧系实训场地灯光音响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500万元(投标限价)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包括剧院扩声系统、舞台灯光系统、舞台吊杆幕布系统、舞台效果灯具等。 2、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到货、调试、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4、交货地点:广东文艺职业学院郭兰英艺术分院指定地点 5、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7、本项目不允许以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资质二级(或以上)证书或中国录音师协会颁发的音、视频工程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证书;或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舞台机械、灯光、音响安装设计调试资质乙级(或以上)证书;或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的舞台灯光、舞台音响资质二级(或以上)证书(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4. 投标人如不是所投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总代理商,须承诺:如获中标,签订合同前须向使用单位提供厂家或总代理商针对所投主要设备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投标人需在投标时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主要设备:电脑摇头灯、LED投光灯、120路数字调光台、96路调光硅柜)。 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5月8日起至2012年5月2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5月31日9时30分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01室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2年5月31日9时30分
九、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01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秦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纪先生
电话:020-62791616 电话:020-39256055
传真:020-83309916 传真: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5月8日 |
有效期至: | 2012-05-31 |
地点: | 广东-广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