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山大道北段、苏岭山大道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1-19 联系人: 李超云/李丹
详情: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楚山大道北段、苏岭山大道照明工程已由有 襄发改投资 [2014]612号文件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楚山大道北段、苏岭山大道照明工程 (监理 ) 建设规模:计划总投资约 1426万元 建设地点:襄阳市东津新区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范围内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标准 监理服务期:施工期间监理服务期 90天(具体以工程施工期为准),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拟派项目总监需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必须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是投标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取得住建部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住建厅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项目机构人员配置应满足工程建设实际需要,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其中要求配备总监理工程师 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4人,监理员不少于 1人。如投标人增加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数量,相应专业的监理员配备的数量可相应核减。 3.4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交公司 2012、 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报); 3.5企业近三年 (投标截止时间前 36个月 )须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专业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6外地企业应具有襄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年度备案手续或投标登记手续。 3.7本次投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5年 1月 19日至 2015 年1 月 23日,每日上午 9时至 12时,下午 14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地点:炮铺街 3号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须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核原件,留复印件,且每张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图纸及其它资料每套售价 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2 月 9日 9时 30分,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地点:炮铺街 3号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襄阳市人民政府网》(www.xiangyang.gov.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ysz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邮 编: 441000 联 系 人: 李丹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襄阳市襄城区滨江 1号 邮 编: 441000 联 系 人: 李超云 联系电话: |
有效期至: | 2015-01-23 |
地点: | 湖北-襄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