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京剧院灯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1-19 联系人: 刘淑华、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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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京剧院委托,就大连京剧院灯光设备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1.2项目名称:大连京剧院灯光设备采购项目 1.3招标编号:TLCG2014-1165 1.4采购预算:207.7500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标段名称:大连京剧院灯光设备采购项目 财政资金(万元):0.0000 其他预算资金(万元):207.7500 总预算资金(万元): 207.7500 1.5该项目无 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 天公布。 1.6招标内容:电脑摇头灯 70台、航空箱 70只、信号放大器 2台、配套物品 一批 1.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报名其他条件:(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二)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 (http://ne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3.1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 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到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5年01月16日起至2015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售价:每套2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 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招标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 人民币 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3.2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000.00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2月06日9:00至2015年02月06日9:30;
(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三 受理区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2月06日 09:45:00;
(4)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二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连京剧院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邮编: 邮编:116000 联系人:刘淑华 联系人:高原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0411-8465172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tongli_dl@163.com |
有效期至: | 2015-02-06 |
地点: | 辽宁-大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