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袁花镇路灯提升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06-24 联系人: 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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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袁花镇路灯提升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海宁市袁花镇人民政府 工程名称海宁市袁花镇路灯提升工程(第二次) 工程内容路灯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海宁市袁花镇 建设造价约30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工程规模775杆路灯,高压钠灯更换为陶瓷金卤灯及配套的电感式镇流器(含触发器、电管等),其中100kw736套,150kw39套,对灯具经过清理、修整使灯具达到再次使用的标准。 资质要求道路照明、室内照明、景观照明的节能技术开发和咨询、照明电器设备工程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 联系地址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楼 截止时间报名时间:2014年6月24日— 6月26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30(公休及节假日除外)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编号2014-51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73-87238807 报名材料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采用资格后审,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 1营业执照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交营业(经营)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提交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复印件)。 3企业业绩企业业绩:2009年1月1日以来竣工的单个合同造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陶瓷金卤灯更换安装工程1个及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协议等相关资料;其中,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类似陶瓷金卤灯更换安装内容的工程规模及造价的证明,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
有效期至: | 2014-06-26 |
地点: | 浙江-嘉兴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