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区经济开发区南片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照明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14-05-28 联系人: 张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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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白银浩瑞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名称:平川区经济开发区南片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道路标志、照明工程招标报名 结束时间:2014-5-30 详细信息: 平川区经济开发区南片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道路标志、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SL-14039 招 标 人:白银浩瑞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立项批文:市发改投资[2014]87号、市发改投资[2014]88号、市发改投资[2014]89号、市发改投资[2014]90号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三轮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名称:平川区经济开发区南片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道路标志、照明工程 三、招标货物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 :世纪大道南路及北路交通标志牌、照明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标段: :景观大道东路及西路交通标志牌、照明设备采购及安装。(设备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范围:以上系统设备的采购,安装及系统调试。 五、质量要求:合格。 六、交货及安装地点:平川区宝积乡冯园村,唐红公路南,白宝铁路两侧。 七、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45天内。 八、资金来源:申请银行贷款及自筹。 九、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或制造商,必须具备招标设备的经营资格。 2、近三年内同等规模及以上同类货物供货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等)。3、车行信号灯、行人过街信号灯须提供质量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函。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均可持单位介绍信、法人证书或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法人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三年内成功运行的与本次投标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相关业绩证明、质量检测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授权函、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证明资料。同时提交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报名参加预选,经预选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注:上述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另准备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法人公章,原件查验后退回。 十、报名时间:2014年5月28 日至5月30 日8:30-11:30 15:00-17:00 十一、报名地点: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园政务大厅二楼西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白银市白银区南环路3号联 系 人:张振华 电 话:0943-8287960 十二、招 标 人:白银浩瑞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地 址:白银市平川区中区 联 系 人:杜世琢 手 机:18909431868十三、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三轮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白银市白银区西北京路461号-10幢邮 编:730900联 系 人:高信玲 手 机:138930077052014年5月27日 招标登记日期:2014-5-28 |
有效期至: | 2014-05-30 |
地点: | 甘肃-白银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