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有机更新项目 — 城南大道(解放路—山阴路)路灯改造
发布时间:2014-04-21 联系人: 潘芸蓉 潘佳萍
详情: |
城市有机更新项目 — 城南大道(解放路—山阴路)路灯改造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城市有机更新项目 —城南大道(解放路—山阴路)路灯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绍兴市计划和发展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绍市发改中心 [2014]2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市政设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 100 %集体: / %私人: / %外资: / %其他: / %,招标人为 绍兴市市政设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解放路—山阴路 。 2.2建设规模: 图纸范围内的路灯改造,路灯安装、管线敷设。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实际现场 ; 招标估算价: 63 万元。 2.3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 2.4工程类别: 路灯及交通设施三类 。 2.4计划工期: 70日历天 。 2.5质量要求: 合格 。 2.6标段划分: / 。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 后审 (预审或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城市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合格证( B证) 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市政 “五大员”(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持证上岗。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五大员”(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为投标人在职职工的,以提供 2014 年 1 月至 2014 年 3 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并应注明上述月度详细缴纳金额);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以提供退休证明(原件)及单位聘用证明(原件)为准。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其他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和五大员到位率由业主根据施工现场要求另行确定。 3.3.1企业在 2013 年 12 月底前已向 绍兴市市政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备案(有效期内)。 3.3.2企业在 2013 年 10 月底前与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3企业具有 2014 年度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资格。 3.3.4近三年以来企业和项目经理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3.3.5近一年以来企业和项目经理没有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出市场记录。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4 月 18 日至 2014 年 4 月 22 日(招标估算价 200万元及以上不少于 5日;招标估算价 200万元以下不少于 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交易 IC卡自助报名,并同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递交《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表格可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三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含工程量清单、招标人预算书等),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支付,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0000 元 ,投标保证金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同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 (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 :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 :0900000103411100010;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 733431018260002366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具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资格的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和报名时无需提供。 6. 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资格后审,符合条件者全部入围 。 6.2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 6.3中标方式: 最高分中标 。 6.4.工程款支付方式: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来 10天内支付合同价的 30%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实际工程量的 70%(若实际工程量超过合同价则按合同价的 7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实际工程量的 80%(若实际工程量超过合同价则按合同价的 80%支付),决算经主管部门审计后付至决算价的 95%,余款在保修期满后 28天内按决算价一次性付清。 6.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4 月 29 日 9:00 时,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415 室 。 7.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绍兴市市政设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绍兴市城建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严家潭 7幢 地 址: 绍兴市天姥路 12号 邮 编: 312000 邮 编: 312000 联 系 人: 潘芸蓉 联 系 人: 潘佳萍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0575-8513348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招标人(盖章):绍兴市市政设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绍兴市城建监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17 日 附件下载: |
有效期至: | 2014-04-22 |
地点: | 浙江-绍兴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