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合作商情 > 项目招标 > 正文

五莲县文化广场夜景照明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4-03-19    联系人: 王金

需要告诉朋友就分享到: 新浪微博 QQ空间 腾讯微博 微信 更多
详情:

五莲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五莲县住建局委托,现对该单位文化广场夜景照明工程实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五莲县住建局

联 系 人:王金

联 系电 话:13561958538

二 、项目名称:五莲县文化广场夜景照明工程

项目编号:WZ-2014-005

三 、采购内容:文化广场(博物馆)夜景照明工程,含所有照明工程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详单见采购文件)。

四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工商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企业;

2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 、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投标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采购文件的获取

1 、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4年3月18日至3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2 、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本项目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3 、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集中采购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原件 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3.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 (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 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原件 及其法定授权代表人 社保证明 (社保证明系指: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近半年内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社保证明需加盖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印鉴),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3.2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 ;

3.3 供应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原件;

3.4 供应商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原件。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4 年3月27日 下午14:00 —14:30在五莲县规划处(富强路164号)2楼会议室接受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 、 供应商欲参加本项目的报价,请与集中采购机构( 五莲县城利民路49号) 取得联系。

八 、本项目联系人:郑全伦,业务咨询电话:0633-5231728。

五莲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有效期至:

2014-03-26

地点:

山东-日照市

联系方式:

联系我们

  • 编辑:黄燕燕
  • 电话:020-38010241-1013
  • Email:news@alighting.cn
  • 传真:020-85272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