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地铁线网运营管理指挥中心项目泛光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02-09 联系人: 孔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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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广东广州地铁线网运营管理指挥中心项目泛光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招投标开始截止时间: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 2014 年 2 月 7 日 至 2014 年2 月 12 日(每天9:30~11:30,14:00~16:00) 所属地区:广东省 工程招标具体内容:招标摘要: 四、项目概况:项目可建设用地总面积约为 4.1 万平方米,分为南、北两个地块,其中南地块9千平方米,北地块为3.2万平方米(含公交场站交通用地约 3千平方米);工程总计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将建成集商业、金融、办公、枢纽于一体的具有区域标志性的地铁上盖城市综合体建筑。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二)招标内容 本项目根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及说明要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对泛光照明工程进行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保修等。 (2)专业工程管理和配合服务的工作 1、纳入总承包人的管理:服从广州地铁指挥中心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人的协调管理,配合总承包人做好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在总承包人的总体协调管理下,做好与各专业单位的交叉施工与协调管理工作,按各专业工种界面做到有序施工。 2、与各专业分包单位(包括甲供设备供应商)的交叉施工与协调管理工作:在总承包人的总体协调管理下,按各专业工种界面做到有序施工,配合总承包人做好本专业的协调管理工作。 标书下载: 广州地铁线网运营管理指挥中心项目 泛光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 穗发改[2011]124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现对 广州地铁线网运营管理指挥中心项目泛光照明工程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地铁线网运营管理指挥中心项目泛光照明工程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联系人: 赵工 联系电话:020-34434577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联系人: 赵工 联系电话:020-34434577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孔生 联系电话: 02087768198—60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28866214 三、建设地点:广州地铁线网运营管理指挥中心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地块,在万胜围地铁站 a出口西侧,南临珠江、北接新港东路、东邻新滘东路、西靠琶洲村改造地块。 四、项目概况:项目可建设用地总面积约为 4.1 万平方米,分为南、北两个地块,其中南地块9千平方米,北地块为3.2万平方米(含公交场站交通用地约 3千平方米);工程总计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将建成集商业、金融、办公、枢纽于一体的具有区域标志性的地铁上盖城市综合体建筑。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二)招标内容 本项目根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及说明要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对泛光照明工程进行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保修等。 (2)专业工程管理和配合服务的工作 1、纳入总承包人的管理:服从广州地铁指挥中心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人的协调管理,配合总承包人做好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在总承包人的总体协调管理下,做好与各专业单位的交叉施工与协调管理工作,按各专业工种界面做到有序施工。 2、与各专业分包单位(包括甲供设备供应商)的交叉施工与协调管理工作:在总承包人的总体协调管理下,按各专业工种界面做到有序施工,配合总承包人做好本专业的协调管理工作。 (三)招标控制价: 21494511.96 元人民币。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财政资金 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 2014 年 2 月 7 日 至 2014 年2 月 12 日(每天9:30~11:30,14:00~16:00)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注册资金必须达到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投标人须具有①或②。投标报价与其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比例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的规定,投标报价以《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上的投标报价为准(注:专业承包招标选择此项)。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①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②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必须具有①或②,且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在未有新规定出台前,临时建造师暂停使用。 5、投标人在2008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①投标人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专业承包资质投标的,类似工程是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②投标人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专业承包资质投标的,类似工程是指以机电设备安装专业资质可承包的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或以上的工程;)。 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8、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 9、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盖章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投标申请人如满足招标文件第九点投标人合格条件的全部要求,均做为正式投标人。 3、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报名需要递交的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本次招标的招标人提出署名质疑或向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监察审计部,电话:020-83106760,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618号南丰汇环球展贸中心写字楼第11至14层。 十五、 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
有效期至: | 2014-02-12 |
地点: | 广东-广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