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级公共机构LED室内照明产品安装改造(重新采购)
发布时间:2014-01-21 联系人: 赖明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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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级公共机构LED室内照明产品安装改造(重新采购) 项目名称:东莞市市级公共机构LED室内照明产品安装改造(重新采购) 采购编号:东采公〔2014〕11号 采购目录:货物类\其他货物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投标人(或投标人主体)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3、投标人必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灯具产品生产制造商与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并且以灯具生产制造商为主体。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两家。5、投标人须提交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若不能提供查询结果,或提供虚假、篡改或伪造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或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6、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7、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注):投标人如果没有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PDF文件格式扫描电子文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注册的投标人只须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文件公示开始时间:2014年01月20日 08:30 采购文件公示截止时间:2014年01月24日 17:3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4年01月20日 08:3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02月19日 17:30 获取文件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410 采购文件售价(元):120.00 (仅受理 ‘ 银联 ” 标志的借记卡刷卡缴费)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4年02月20日 08:3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02月20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二室 开标时间:2014年02月20日 09:30 开标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二室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9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域410 经办人名称:赖明忠 联系电话:22808378 采购文件: 东采公〔2014〕11号招标文件.doc 注:采购文件仅限上班时间发售 |
有效期至: | 2014-01-24 |
地点: | 广东-东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