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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石柱发电厂新建工程照明系统及节能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12-20    联系人: 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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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石柱发电厂新建工程照明系统及节能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该项目的节能工程的项目设计及整套设备的投入、更换、安装及维护、节能效益分享比例、合同管理期限等照明节能分享服务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合适的节能服务公司,负责对本项目的节能工程整套设备的投入、更换、安装及维护,并承担其技术和财务风险。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后,由招标人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合同的约定,经双方共同确认节能效率,在合同管理期内,双方按比例分享节能效益。合同管理期结束后,设备全部无偿移交招标人,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归招标人独享。欢迎符合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重庆石柱发电厂新建工程(2×350MW超临界机组)。

2、建设地点: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西沱镇。

3、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重庆石柱发电厂装机容量为2×35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本次招标采用EMC方式由节能服务公司自行筹资,负责主厂房内灯具及附件的功能设计、供货(含运输、保管)、安装指导、设备维护和试验等节能分享服务。各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规范说明完成后续照明系统的优化设计,并出具设计蓝图,完成附件技术规范所述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为履行本施工合同,投标人至少应满足本招标项目的资质等级和相应能力,为在国家发改委备案的合同能源管理企业。

2、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照明设备生产企业,其注册资金4000万元及以上。

3、有至少一项300MW及以上级别机组容量的电厂合同能源管理或节能改造业绩。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履行本项目实施并有能力取得节能补贴的能力。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符合上述第4条“投标单位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投标申请单位请于2013年12月18日至2013年12月24日17:00(北京时间每日上午8:30时~11:30 时、下午14:00 时~17:00 时)按以下要求报名进行注册后查看招标公告信息以及办理本标段的报名手续。

2、请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箱(见后)。

3、报名资料:潜在投标人报名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关材料;近三年财务报表;近三年诉讼情况;近三年(2010年1月至今)业绩表及用户使用证明(包括正在执行的合同,用户证明文件中须注明业主名称、规模、使用时间、同类型设备的规格/型号和业主的联系方式)和上述第4条“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相关资料等。

4、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潜在投标人,一经查明,取消其投标资格。

5、潜在投标人通过网上报名信息核实后,即可申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金额:1515元/标段。

6、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对各投标厂家资格进行审查,未达到招标公告资质业绩要求的厂家,终止其投标)

四、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暂定为2013年(以书面通知为准)。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以书面通知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手机:邮箱:dlztb668@163.com

qq:303746927(添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有效期至:

2013-12-24

地点:

-

联系方式:

联系我们

  • 编辑:黄燕燕
  • 电话:020-3801024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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