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移动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3-12-11 联系人: 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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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移动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告) 北湖移动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告)经北湖新区财政分局批准,根据《济宁市政府采购操作规程》规定,采用网下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1 、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包含五台移动交通信号灯的供货、维护等相关内容的采购 ,具体采购明细请下载附件1。 2 、询价时间及地点 具备资格的供货商可于2013年12月12日下午三时整至2013年12月17日下午三时整 期间按照程序到指定地点(北湖新区财政局402室)提交报价文件。 询价开始时间:2013-12-12 15:00:00(北京时间) 询价截止时间:2013-12-17 15:0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3-12-17 15:10: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北湖新区管委会(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北湖校区内,具体会议室待定) 3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 、 报价材料中需按照顺序包含以下内容: ( 1 )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报价表。 报价表中需详细填写所报项目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等内容。此外, 报价中需包含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此项内容将作为采购方选择中标企业的标准之一。 (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5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6 ) 保证金缴纳证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于公告期间内缴纳保证金伍佰元整至指定账户(详见附件2),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者取消报价资格,在第一次公告期间已经缴纳保证金的企业无需重复缴纳。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后后即无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 7 ) 保证金退还信息单(请下载附件3)。 5 、特别注意事项: (1)报价文件一式二份,正副本各一份。 (2) 报价文件必须密封且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不密封的报价文件无效,此外,封袋面上应标明: 1) 所报项目名称、编号; 2 )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3 )“在 2013 年 12 月 17 日 15:10:00 前不准启封”字样。 (3)参与企业在开标时需携带报价材料中各复印件所对应的原件,否则取消报价资格。 (4)本项目报价不可超过预算价(即43000.00元),超过此价格者视为无效报价。 6 、报价币种:人民币。 7 、完工时间 :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数内。 8 、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至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无息付清。 9 、成交原则 : 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各供应商报价、产品性能、交货期及服务响应时间等因素,按照相对权重由采购单位排序,以确定成交单位。 报价是指包括本项目产品的供货、安装、售后维护等所有项目的最终价格,同时包含各种税费等。 交货期是指签订合同开始至完工的时间。 10 、结果公示: 询价结果将于开标后现场向参与企业公布。 11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15315199588 谢老师 北湖财政分局:0537-2299177 许老师 附件: 附件1:采购明细表 附件2:保证金交款说明 附件3:保证金退还信息单 |
有效期至: | 2013-12-17 |
地点: | 山东-济宁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