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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区直行政机关办公场所室内LED照明改造项目工程公告

发布时间:2013-12-06    联系人: 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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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方式 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 的投标人投标。

采购项目

高明区区直行政机关办公场所室内LED照明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采购编号

0658-1301SZTCE515

采购内容

01 包: 室内LED照明改造 1 项

1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 、超过项目包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3 、详细技术规格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预算金额

人民币 865315.25 元

准入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明确灯具或灯饰生产制造或销售的范围,注册资本必须为不少于(或相当于)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生产厂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 、投标人须在高明区范围内设有长期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租赁合同或高明注册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4 、投标人的所投照明产品必须是广东省 LED 标杆体系推荐采购目录的 LED 照明产品,提供目录复印件并标注出所投照明产品;

5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文件公示/下载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12月6日-2013年12月13日,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报名须知

1 )需提供下列文件:

①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 在高明区范围内 售后服务机构的租赁合同或高明注册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③ 广东省 LED 标杆体系推荐采购目录复印件并标注出所投照明产品;

④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⑤被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

2 )时间: 2013 年12月6日 至2013年12月13日截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3 ) 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6层602单元 (即惠景书城西侧桃花园停车楼6楼)

报名费

每 套300 元人民币, 标书售后不退。

递交文件/开标时间

递交时间: 2013 年12月27日上午9:30-10:00截止(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3 年12月2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地 点: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阮 先生

电 话: 0757-83805703

采购人: 佛山市高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 林 先生  

电 话: 0757-88981189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有效期至:

2013-12-13

地点:

-

联系方式:

联系我们

  • 编辑:黄燕燕
  • 电话:020-3801024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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