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叶城县信号灯及标志牌工程已经叶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叶发改【2013】47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叶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于县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叶城县信号灯及标志牌工程; 2.2建设地址:叶城县县城; 2.3建设规模:安装信号灯3路口、标志牌30套等。 工程投资额:约70万元 2.4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个标段。施工一个标段。 2.6本次招标的项目范围如下: 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施工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施工企业报名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并同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拟用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1月27日至2013年 12月 1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 时至下午19:30时(北京时间),到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报名。同时到叶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接受监督。电话报名、资料不全者报名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人,按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发放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喀什建设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叶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叶城县团结东路15院 联系人:岳熊彬 联系电话:1377949660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 联系人:李玉琪 电 话:13899188108 传 真:0998-2666111 地 址:喀什市天南路125号2号楼2单元212室 监督电话:0998-7488042 74880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