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办事处办公照明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11-26 联系人: 戴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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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观澜办事处办公照明节能改造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 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 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招标编号:0851-1361SZ03S701A 3. 项目名称:观澜办事处办公照明节能改造项目 4. 类型:工程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备注: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2 近两年内(即至少从 2010年11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 (原件备查) 。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 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 6.3 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 www.cgzx.sz.gov.cn),并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 6.4 投标人必须为国家发改委备案的节能企业(提供国家发改委备案批次及序号;已备案并变更企业名称的企业,需提供企业名称工商变更备案登记) 。 6.5 投标人自2012年11月至今中标3个节能改造项目的节能服务企业,在完成至少其中2个项目改造工作前,将不能再参与本次招标采购(需提供2012年11月至今已中标3个节能改造项目并已完成至少其中2个项目现场改造工作的申明)。 6.6 异地投标人,在深圳地区有长期售后服务点(提供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7 投标人于开标当日将以上资质的原件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送至开标现场,如若符合本项目报名资格的投标人超过6家的,将抽签选取其中6家企业参与项目评审;少于6家(含6家)、但大于3家(含3家)的,仍按正常程序进行评审;少于3家的,则在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区发展和财政局相关部门审批,转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 6.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提交了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 ) 7.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3年11月20日-2013 年11 月29 日 ,工作日9 :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 15F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7.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7.3.1 近三年内(即至少从 2010年11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复印件(原件核查) 。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 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 7.3.2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3.3 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 7.3.4 提供须为国家发改委备案的节能企业(提供国家发改委备案批次及序号;已备案并变更企业名称的企业,需提供企业名称工商变更备案登记); 7.3.5 提供2012年11月至今已中标3个节能改造项目并已完成至少其中2个项目现场改造工作的申明原件。 7.3.6 异地投标人提供在深圳地区有长期售后服务点(提供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7.3.7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3.7.1.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3.7.2.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 点击打开 )”,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7.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 的供应商的投标。 7.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500.00 元整,售后不退 。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时间:2013年 12月2日 14 : 30~15:00 8.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 12月2日 15: 00 8.3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5F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9.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深圳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发布,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 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五日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送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我司会将集中答疑结果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或我司网站以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以我司发出的通知为准。 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 1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 15F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戴小姐 联系方式: 0755-88377573 邮政编码: 518040 传真: 0755-88377787 网址: www.chinapsp.cn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 020-8765 3380 13.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泰然支行 账号: 4420 1530 3000 5252 5818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 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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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 2013-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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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广东-深圳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