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五十中学LED电子显示屏设备购置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09-27 联系人: 李含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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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市第五十中学LED电子显示屏设备购置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TC13V921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第五十中学 采购人地址:东城区夕照寺街13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2108239/62108225 采购用途:教学 采购内容: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联合体。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北京市及东城区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4)符合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5)如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将在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写明。但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已在中国关境内并已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若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6)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7) 投标人资质: a、投标商应按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的要求提供相应产品的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b、须具有有效的ISO 9000认证证书 c、须具有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d、如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对投标人有其他资格要求,则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2013年9月30日 (节假日除外), 9:00至11:00;13:30至16: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03室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200元。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6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商务部分27分,技术部分40分,优先采购评审标准3分,价格部分30分(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含超 联系方式:010-62108239/62108225 备注: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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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 2013-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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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北京-北京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