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其它工程 项 目 编 号:44031020130105 项 目 名 称:大浪办事处华灯迎宾工程 工 程 编 号:44031020130105001 招标工程名称: 大浪办事处华灯迎宾工程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汇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 办 人:宋鹏旭 办公电话:27872628 移动电话:15118176419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 经 办 人:曾国璋 办公电话:29672309 移动电话:29672309 计划总投资:655.6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568.537389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 -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专业承包 其中专业内容包括:新建景观灯及配套电缆、管线等。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3年10月14日 至 2013年11月12日 发布招标公告暨投标报名时间:2013年9月26日09:00时 至 2013年9月29日18:00时 拟采用评标方法:抽签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 资格审查方式:指纹报名。 投标报名条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其他报名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4、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项目经理已经停止使用,外省二级建造师不可在本省执业。 7、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8、投标人必须提供截标前90日内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人法人及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指纹报名。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否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1)由交易中心打印的本工程报名回执;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以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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