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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34复线与S225复线照明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项目

发布时间:2013-09-09    联系人: 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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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RDS专20130900201
项目名称:
S334复线与S225复线照明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项目
公告开始时间:
2013/9/6 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13/9/13 0:00:00

南 通 市 建 设 工 程

专 业 公 告

项目编号:RDS专20130900201


 招标公告
根据前期工作安排,招标人如东县金鑫交通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S334复线与S225复线照明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具有招标项目相应资质的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一、招标项目概况
1 、225省道如东段复线
225省道为南通市“七纵五横一环”的快速干线网规划中的纵线之一,是南通市的南北向中轴线,对满足沿海港口集疏运要求、带动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项目北起临海高等级公路,南止新白线交叉口处,项目全长34.4公里。全线采用一级公路设计标准,双向四车道,设置中央分隔带,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2012年建成通车。
2 、334省道如东段复线
334省道东起省道223,西与如皋界接壤,全长37.671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实施,一般路段采用双向四车道,城镇段采用双向六车道,设置中央分隔带,全线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2009年建成通车。
现拟实施上述两条公路全线的路灯照明工程。
二、招标范围和工作周期
本次S334复线与S225复线照明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拟划分为1个标段,即LD-HTNY01标段。
招标内容为S334复线与S225复线全线照明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要求承包人作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提供单盏路灯设计(包括照明设备的深化设计)、灯杆、灯具等的采购(或制造)、样品测试、包装、供应、装卸运输、交付,完成安装、施工、测试、开通、试运行、培训、文件交付、交工验收、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期等全套服务,按交钥匙工程进行。
工程计划工期:2013年10月15日前施工图通过审查,2013年12月25日前工程完工。
缺陷责任期:3年。
三、本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持有效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应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应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还应具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可分包);
2、财务要求:投标人最近一年的流动比率≥1;
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路灯照明工程施工业绩;
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5、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资格,在类似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具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13年1月~8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项目经理2013年1月~8月份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6、其他要求: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必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7 年第 1号)规定的要求,并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等,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单位的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接收的文件也不参与评标)。
四、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持 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原件于 2013年 9 月 6 日至2013年 9 月 13 日 每天上午9时至 11 时、下午15时00分 至17时 , 到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北侧,泰山路东侧的建设大厦一楼)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王建15380516451,请务必提前联系);
4.2 潜在投标人应按上述规定时间、地点购买,过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于购买招标文件时以现金交纳,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9 月 26 日 9时00分 。文件递交地点: 递交至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北侧,泰山路东侧的建设大厦一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定于本项目投标截止同一时间在上述投标地点公开开标, 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 。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3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不参加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并电话联系确认招标代理已收到该书面文件),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上限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 (http://www.ntcetc.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东县金鑫交通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掘港镇友谊东路2号
邮 编:226400
联 系 人:杨玲玲、杨阳
电 话:0513-80868746
传 真:0513-80868746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惠路88号环球财富广场(环球188)1幢905室
邮政编码:215021
电 话:0512-67629422/67629433转807分机
传 真:0512-67629422/67629433转808分机
联 系 人:钱含冰、孙文工、吕俊峰
E-mail:SZJTSWS@126.com
二○一三年九月六日

有效期至:

2013-09-26

地点:

江苏-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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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黄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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