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项目-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材料设备采购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3-08-30 联系人: 田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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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招标公告 工 程 编 号:4403002012040710 工 程 名 称: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项目-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材料设备采购(二次) 工 程 地 点:深圳市高新区南区的填海六区 公 告 时 间:2013年08月30日09:00时 至 2013年09月27日10:00时 受理投标报名时间:2013年08月30日09:00时 至 2013年09月27日10: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经评审最低价法 定 标 方 法: 招标部分估价:380.0000万元 招 标 内 容: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材料设备采购(含智能照明系统控制电脑及连接转换器、智能网桥、系统电源供应器、驱动器模块、耦合器、智能控制面板、KNX/EIB专用电缆等,详见货物需求书) 招 标 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威 联 系 电 话:13632600516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志钊 联 系 电 话:0755-82117175、8211726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质疑截止时间:2013年09月17日17:00时 答疑截止时间:2013年09月22日17:00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09月27日10: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投标人为智能照明控制系统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 ⑴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智能照明控制系统设备生产厂家资质。 ⑵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该投标投标产品(含智能照明系统控制电脑及连接转换器、智能网桥、系统电源供应器、驱动器模块、耦合器、智能控制面板、KNX/EIB专用电缆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证明文件。 ⑶ 投标人必须提供截标前90日内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日前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在开标会现场收取存档); ⑷ 近一年本市内无因诚信行为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承诺书); ⑸ 近一年本市内无安全事故(承诺书)。 ⑹ 投标人在深圳市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 业绩要求:无 其他: 无 温馨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 (1)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深圳金建数字证书以及投标企业的投标员指纹登记,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建设单位(业主)、货物设备供应商及设备安装企业、监理企业(水运工程类、公路类、地质灾害治理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企业信息登记、投标员指纹登记办事指南》。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联合体主体方须办理深圳金建数字证书以及联合体投标员指纹登记。 (2)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4、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不组织招标会;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可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在截标后向投标人收取;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统一答疑,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下载。 5、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7、投标人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若由投标员递交的,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同时验证投标员指纹;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递交的,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 |
有效期至: | 2013-09-17 |
地点: | 广东-深圳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