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二东三路路灯工程
发布时间:2013-07-26 联系人: 陆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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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苏州吴中滨湖新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的 东二东三路路灯工程 已经 苏州市吴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0)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是否采用网上报名:否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否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否 附件:评标细则文件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同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同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住建规〔2011〕1号);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 2 年内承担过 道路路灯工程且单项合同金额在380万元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近2年是指2011年7月至今,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上的验收日期为准。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请申请人于 2013-7-25 上午 09:00 至 2013-7-31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请于 2013-7-25 至 2013-7-31 每天上午 09:00 至每天下午 15: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3-7-31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3-7-31 15:00 7. 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投标箱(具体投箱的箱子见当天投标箱上的项目名称)。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doc》,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年度)》(本市企业和纳入本市管理的外地进市企业)或《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本省外市企业)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外地进苏企业投标报名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 2013-7-31下午15:00-16:30 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核验相关原件, 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1)、书面报名申请书(附加盖公章的投标申请人联系电话、传真等); (2)、苏州市外企业必须提供在苏州设有分公司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 (3)、资格预审文件须按规定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企业公章,否则视为不合格。 (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企业在职职工且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附社保局有效的联系电话、社保网址等可供查询的信息以便核对)(加盖企业公章)。 (5)、吴中区外企业提供进吴中区资质核验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必须是核准的); (6)、资格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并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 (7)、投标人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必须于2013年7月31日下午15:00~16:30在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提供原件核验,未核验原件的在评审时不予确认,所有投标单位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内容完整,否则不予认可(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红章) (8)、苏州市外企业必须提供在苏州设有分公司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投标箱(具体投箱的箱子见当天投标箱上的项目名称)。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招标人通过电脑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9 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9.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109号东吴大厦B座14楼 联系人: 陆凤 传真: 66352270 电话: 0512-66352253-8056 邮编: 215128 E-Mail: 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张晓慧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 苏招E0001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3-7-25 至 2013-7-31 13. 备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名企业在报名时需提供本企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1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帐户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是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如果提交的是银行汇票则需一并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果提交的是银行本票则需一并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到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本票的申请书复印件。报名企业在投报名资料时将保证金原件放在项目经理证原件内一起投箱。 负责受理投标保证金的单位: 户名: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89050155100000186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沧浪支行 14.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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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 2013-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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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江苏-苏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