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绿化建设任务(三期)——珠江路路灯、景观灯采购工程
发布时间:2013-07-26 联系人: 王天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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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苏州高新区城市重建有限公司 的 2013年度绿化建设任务(三期)——珠江路路灯、景观灯采购及安装工程 已经 苏州高新区建设局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无)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单位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2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2 是否采用网上报名:否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否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否 附件:评标细则文件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见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住建规〔2011〕1号);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 2 年内承担过 路灯采购安装工程 单项合同价500万元(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及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时限以2011年7月15日至今,日期以竣工验收的验收日期为准。。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请申请人于 2013-7-26 上午 09:00 至 2013-8-4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请于 2013-7-26 至 2013-7-30 每天上午 09:30 至每天下午 15: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3-8-4 09:3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3-8-5 09:30 7. 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投标箱(具体投箱的箱子见当天投标箱上的项目名称)。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doc》,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年度)》(本市企业和纳入本市管理的外地进市企业)或《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本省外市企业)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外地进苏企业投标报名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 2013年8月5日9:30~11:30 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核验相关原件, 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1)加盖企业公章的报名申请书原件(含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2)苏州高新区以外企业提供有效的进高新区资质核验书复印件; 3)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并提供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两年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投标箱(具体投箱的箱子见当天投标箱上的项目名称)。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9. 招标人地址: 高新区科普路58号 联系人: 王天添 传真: 电话: 68753291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东吴北路221号 联系人: 李庆春 传真: 0512-65268668 电话: 0512-69157588-817 邮编: 215002 E-Mail: 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李庆春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13962142347 上岗证号: 苏招E0667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3-7-26 至 2013-8-4 13. 备注: 11、通用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按要求准备且填写完整并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的公章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公章,本市企业无须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2、新区以外企业需至高新区建管处办理进区核验手续,并提供原件(报名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核准的)。 3、原件核对时间为2013年8月5日,上午9:30分-11:30分。核查地点:苏州市有形建筑市场。 4、本工程投标单位可以申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中标次序按以下排列确定:珠江路路灯、景观灯采购及安装工程一标段(312国道—马运路)、珠江路路灯、景观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标段(马运路—金山路)。(如二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同一家单位,则二标段由二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 5、在本项目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进行约谈,如在中标公示期间不能参加约谈的,视为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14.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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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 2013-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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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江苏-苏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