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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城高速天池山出入口景观提升工程(市政照明)

发布时间:2013-07-26    联系人: 杨富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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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点此查看资格后审程序

1. 苏州高新区市政工程部  的 绕城高速天池山出入口景观提升工程(市政照明)  已经 苏州市高新区建设局、财政局、规划分局 ,以  苏高新建(2013)93号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XQ-2013-001)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区财政拨款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苏州市时代工程咨询设计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绕城高速天池山出入口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高新区
  (2) 工程规模: 投资约395万元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招标金额:395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3-8-15 至 2013-9-13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标段内容工程性质工程类别合同估算价(万元)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是否网上支付招标文件售价
0001市政照明及电缆敷设施工市政工程其他395.0000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市政公用-Ⅰ组; 市政公用-Ⅱ组; 市政公用-Ⅲ组; 220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

注:请尚未开通“苏付通”服务的投标人和代理机构尽快去银行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参见“关于启用网上支付平台的通知”




5.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同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同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二)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无可选条件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7-26 09:00 至 2013-7-30 15:00 ,在  苏州建筑市场信息网通过“苏州投标工具” 下载招标文件。
  (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苏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8-9 14:00:00  ,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苏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 苏州市有形建筑市场(竹辉路养蚕里贸易市场二楼)。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
   联系人: 杨富珍      传真: 65291497      电话: 67016500-203
   邮编: 215007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唐苏滇
   项目组组长: 葛晓斌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 苏招E0635

1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3-7-26 至 2013-7-30


12. 备注: 1、本工程苏州高新区区外企业须到苏州高新区建管处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高新区投标的资质核验书(报名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核准的),(原件开标时提供);2、授权委托人必须为企业在职职工且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原件(社保有效期为近叁个月内)】,(原件开标时提供);3、本工程需提交由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行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重要提醒内容WORD版、本工程标底文件及施工图纸请在招标公告附属文件中下载。5、本工程标底价390.3386万元,设定发包下浮率为10%(此下浮率在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请各投标人按351.3047万元的价格报价(不按此价格报价作无效报价)。

13.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有效期至:

2013-08-09

地点:

江苏-苏州市

联系方式:

联系我们

  • 编辑:黄燕燕
  • 电话:020-3801024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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