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LED电子显示屏招标
发布时间:2013-06-28 联系人: 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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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作为采购机构,就“LED电子显示屏、直饮水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HJZCD-2013-17 2.项目名称:LED电子显示屏、直饮水设备 3.采购内容: 第一标项:杭州市旅游职业学校LED电子显示屏; 第二标项:杭州第七中学LED电子显示屏; 第三标项:杭州第四中学LED电子显示屏; 第四标项:杭州市旅游职业学校直饮水设备 共四个标项。具体包括:软硬件供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运行维护、项目验收以及技术培训和不少于三年7*24小时免费设备保修和售后现场技术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 (2)具有系统集成经验,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设备集成、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相关项目成功建设和实施经验,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获取标书: (1)已办理注册手续的供应商请登录采购供应商平台(http://www.hzedu.net/政府采购信息公告/采购供应商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本公告第6、7条之方式获取标书的投标文件),尚未办理注册手续的供应商需按本公告第7条要求前往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7.领取标书: (1)时间:2013年6月26日至2013年7月4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领取标书地点:杭州市教育技术综合楼九楼技术装备科二(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重机巷56号)。 (3)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有效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原件(有年检记录)和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均需加盖公章)。 8.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3年7月16日9时整,地点:杭州市教育技术综合楼十楼开标室(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重机巷56号)。 9.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7月16日9时15分,地点:杭州市教育技术综合楼十楼开标室(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重机巷56号)。 10.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教育技术综合楼九楼技术装备科二(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重机巷56号);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1-85154397。 11.联系方式: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技术装备科二,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571-85886279,传真:0571-85176287;标书领取:程老师,联系电话:0571-85154397。 1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监督电话:0571-85085400。 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 |
有效期至: | 2013-07-04 |
地点: | 浙江-杭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