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财政局关于崇信县“一事一议”太阳能路灯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05-23 联系人: 杜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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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崇信县财政局的申请,崇信县政府采购办决定对崇信县“一事一议”太阳能路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并能提供及时完善后期服务保障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CHXZHC—201318 二、招标内容:崇信县“一事一议”太阳能路灯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且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 四、资质预审证明材料: 1、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需加盖鲜章);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加盖鲜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加盖鲜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加盖鲜章); 5、产品代理或销售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加盖鲜章); 6、投标产品通过绿色环保认证、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筑安装三级以上资质、智能化三级、通过国家电器能效与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防雷报告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7、标的物符合本项目,标的金额等于或大于500万元的近三年内本企业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1份(需加盖鲜章);各投标商在报名前需到崇信县检察院(反贪局)开具有无行贿记录证明,无查询记录者不得报名。 以上均为否决性条件,完全符合视为合格供应商,否则,谢绝投标。 五、投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2013年5月23日-2013年5月28日每天9:00-11:30、14:30-17:30(正常工作日)在甘肃省崇信县财政局办公楼2楼采购办发售采购文件,文件不邮寄,售后不退。 六、投标商报名时,必须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各投标商在报名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查询申请到崇信县检察院(反贪局)开具有无行贿记录证明,无查询记录者不得报名。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6月12日9:00-12:00,逾期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崇信县财政局二楼政府采购办(8206室)。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3年6月12日下午4:00在崇信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开标。
八、联系人:杜小春 电 话:0933-6124910
崇信县政府采购办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
有效期至: | 2013-06-12 |
地点: | 甘肃-兰州市 |